关于做好2025-2026(秋)学期 研究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巍发布时间:2026-03-02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为做好上学期2025-2006秋学期研究生学位课补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1.研究生课程补/缓考工作应在开学后2个星期(3月15日前)完成。

2.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补/缓考工作由开课学院组织,完成,具体补/缓考名单安排见附件1;

3.上学期审核通过的缓考研究生一般与补考同时进行。

二、补考课程及补考学生资格

1.考核形式为考试的课程,可以组织补考;考核形式为考查的课程,不予补考。

2.学生初修考试课程的成绩不及格,准予1次补考机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补考资格:

(一)百分制记分时,学期考核成绩在35分以下(不含35)的;

(二)不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1)旷课学时达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含)以上者;(2)凡有作业的课程,学生缺交作业累计达应交作业总量三分之一者;(3)凡有实验的课程,实验考核不及格者。

3.补考成绩记载

学生的补考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的统一按75分记载,60分(含60)至75分(不含75)之间的统一按60分记载,60分以下(不含60)的按卷面成绩记载。学生补考成绩合格,不予申请重修。

学校真实、完整的记载并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获得的成绩,成绩单上予以标注。

4.其他

1.本次补/缓考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请各学院于3月18日填写研究生补/缓考成绩登记表(附件2),任课老师签字、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培养办。

2.补考教室借用:专业课补考考试可借用学院专用教室或研究生院教室(研究生系统(教学秘书)→教室信息管理→教室借用申请→公共课研究生院)或教务处教室(OA→常用系统→教务系统→申请借用教室)

附件:

1. 2025-2026(秋)研究生补缓考研究生名单.xlsx

2. 研究生补/缓考成绩绩单.xls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