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鲁萍发布时间:2024-02-22浏览次数:5899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就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期注册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每学期报到后须及时进行学期注册。请各学院通知所有研究生务必在315日前登录江苏科技大学信息门户进行本学期的电子注册工作(操作步骤详见《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电子注册操作手册》(附件1))。研究生电子注册过程中,如遇到学费缴费问题,请咨询财务电话:84401059;如遇到信息门户注册及密码问题,请咨询信息办电话:84401044/84401024。如遇到学费缓交问题,请咨询研工部电话:84499501或各学院的研究生班主任。如遇到学籍信息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籍管理电话:84445705

二、研究生课程教学

1.研究生教学安排

1)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于226日(第1周周一)起全面开展线下教学,所有课程严格按照课表上课。

2)非全研究生可申请开通线上课堂同步学习(仅限于未开设周末班的课程),各学院统计汇总相关信息,于228日前填写附件2报送培养办,培养办统一报送信息办,逾期不再受理。为满足未返校学生线上同步听课的需要,请任课教师务必使用教室提供的电脑进行授课,并同时打开讲台上的麦克风。

2.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请各学院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本学院第1-2周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同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表》(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资料下载-教学区),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于3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也将组织人员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情况进行抽查。

三、研究生成绩管理安排

1.成绩登记

研究生任课教师最迟于315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2023-2024秋季学期的课程成绩,逾期系统将关闭成绩录入功能。各学院须于330日前汇总上交本学院的课程成绩登记表,同时请做好学院研究生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课程重修、补修

请通知2021/2022级及往届未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个人制定的培养计划要求严格审查个人课程学习情况(含课程结构、学分等)。课程修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必须及时重修、补修。重修研究生可于222-226登陆研究生系统办理重修,如无法在系统申请重修,可按要求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3),专业课重修交由各开课学院办理,公共课重修请学院汇总审核后于228日前交培养办。课程补修的研究生可在本学期选课开放的时间内及时进行选课。

3. 课程补考

各学院应于开学2周内(226-310)完成上学期申请缓考并审核通过的研究生的专业课考试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4),公共课考试安排由研究生院和开课学院共同安排通知。学生若因病等原因仍无法按时考试,可与下一年级研究生一起进行考核。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全面配合,将此通知内容告知所有研究生、研究生任课教师,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做好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协调、辅助工作,确保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保质有序地开展。

附件:

1.2023-2024(春)研究生电子注册操作手册.pdf

         2.2023-2024(春)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开通线上直播统计表.xlsx

3.《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重修申请表》.doc

4.2023-2024(秋)申请缓考研究生名单.xls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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