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的声誉,不得降格以求。
(二)答辩要发扬民主,在学术观点上可各抒己见。
(三)学位论文答辩会一般以公开方式举行,校内外有关人员可列席旁听。
(四)学位论文答辩应逐人进行,逐人作出决议。
二、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会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进行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姓名、专业、学位论文题目等事项。
2、学位论文申请人简要介绍论文主要内容
申请人应着重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答辩人对论文的介绍一般博士至少45分钟,硕士至少30分钟。
3、答辩委员会成员和旁听者提问
答辩委员会委员应注意多提问题,避免对论文进行过多的评论。提问后,答辩人可有5—10分钟的准备时间。
4、申请人回答问题
申请人应科学地、准确地回答答辩委员会委员及旁听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答辩人可携带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书刊资料,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可翻阅查证。
5、休会
答辩委员会主席根据答辩进行的情况,并征得其他成员同意后,宣告答辩告一段落,申请人、指导教师和旁听人员退席。
答辩秘书(或指导教师)介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中期考核结果和科研工作等简要情况。
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答辩委员会应对答辩人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商定论文评语,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给出论文成绩和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和是否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决议。论文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一位小数);答辩委员会以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须经全体成员同意,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2/3(含2/3)以上同意,方得通过。
6、复会
申请人、指导教师和旁听人员进场。
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人当面宣读论文评语并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报送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7、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8、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