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5〕1号)通知要求,2025年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的在校研究生。
2. 学术学位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3. 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 申报者的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申报项目及经费资助
学术型研究生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并附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和申请专利等成果材料。申报人申报创新计划时须填写立项任务书,制定明确可考核的目标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应达到学校规定的立项任务基本要求。
每位导师所指导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限报1项。
创新计划项目实行经费资助,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0.8万元。
四、申报流程
1. 研究生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附件2-1或附件2-2)和立项任务要求(附件2-5),并将材料交导师审核后报所在学院。
2.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排序推荐,将评审结果汇总后与申报材料一起报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4. 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厅。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
2.项目报送要求和申报表格材料见附件1、附件2。
3.申报材料请在2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4.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精心准备、积极申报,认真做好本次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2.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相关申报表格与材料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19日
附件1:项目材料报送要求.doc
附件2-1: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2: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2-4: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xls
附件2-5:省研究生创新计划立项任务要求和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