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4〕4号),要求如下:
一、奖学金资助时间和条件
1.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间6-12个月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不受理攻读学位的资助申请。
2.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申报条件要求详见省厅文件附件1。
二、奖学金申报和推荐注意事项
1.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方式。学院推荐分重点推荐和同意推荐两类。如选择重点推荐,所在学院必须承担重点推荐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并需附重点推荐函。
2.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3.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4.申请人应按照附件2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填写部分除外),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5.附件3《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第(1)-(4)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在第(2)条“申请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情况的推荐意见”和第(4)条“单位推荐意见”旁的空白处签字盖章),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由学校统一填写。
6.申报人需由学院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说明拟推荐研修人员的身心健康、品德修养、外语水平、科研业绩、综合素质以及出国研修对科研的推进作用,推荐函字数应在500字左右。
7.请学院于3月30日前将博士生的申请材料和《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pdf格式电子版,递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鲁萍,联系电话:84445705。
三、经费和名额
鼓励博士生积极申报,不设名额限制,获得省资助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其所在学院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配套经费,其余配套经费由学校根据省要求进行发放。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4〕4号 .pdf
2.附件2+附件3 2024年度奖学金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doc
3.附件4 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