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的创新意识,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出,依据《江苏科技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江科大校〔2021〕9号),学校将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 参评学位论文必须是经校送审评阅的非涉密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江苏科技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进行推荐遴选。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
学位论文达到《江苏科技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要求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江苏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并附相关获奖、发表论文和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报学院。
2.学院推荐
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照《江苏科技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进行初审,并对参评论文按照一级学科/专业类别进行排序推荐,每个博士点推荐一篇博士论文,每个硕士点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不超过硕士学位授予人数的10%(授予学位人数*10%<2的,最多可推荐2篇),拟推荐名单须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推荐。
3.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
4.公示发文
遴选通过的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通过公示的论文,学校发文公布。
四、上报材料要求
学院在10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江苏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及其成果支撑材料(电子和纸质各1份);
(2)《申报校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各1份),并按照学生类型、学科专业/专业类别推荐顺序排序。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
2. 《申报校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校优论文申报表.doc附件2:申报校优汇总及学院审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