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报者自主选择。项目实施年限:重大课题项目为2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为1年。重大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要求
申报重大课题的申报人须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立项指南》进行选题。
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正在主持“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三、申报名额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名额为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2项。未获得省推荐名额的课题,学校将择优立项为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各培养单位组织遴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改课题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申报人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各培养单位。各单位组织专家评议、确定上报项目并于3月1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评审公布
省教育厅进行审查和组织评审,提出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
1.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档1份,以“单位名称-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如“船海-小张-****研究”)。
2.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1份,电子档1份,以“单位名称_教改课题信息表”命名。
各培养单位请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鲁萍, 电话:84445705,邮箱:justpyb@126.com。
附件:
附件1:苏学位办函〔2023〕4号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3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doc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