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鲁萍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1627

各相关学院:

 2022年我校新增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自设博士交叉学科;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2个自设硕士交叉学科,预计2023年开始招生。另外,2023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将启用新学制,为保证本校博士研究生及新增学位点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安排,学校现启动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及依据

1. 本校所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交叉学科)

学术博士: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畜牧学(0905)、系统科学(0711)、海洋技术与工程(99J2)。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依据《江苏科技大学关于制(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江科大校﹝2022304号)(附件1)制订,格式参考《XXX学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

2023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学制改为四年;2023年起部分专业开始招收直博研究生,学制为五年。各学科专业均需制订四年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五年制直博研究生培养方案,即制订两套培养方案。

2. 新增硕士学术学位点(含交叉学科)

学术硕士:力学(08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系统科学(0711)、海洋技术与工程(99J2)、能源化学工程(99J1)、人工智能(99J3)。

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依据《江苏科技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江科大校〔2020283号)(附件3)、《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江科大校〔2021147号)(附件4)制订,格式参考《XXX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5)。

3.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点

专业学位硕士: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资源与环境(0857)、生物与医药(0860

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方案依据:(1)依据《江苏科技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江科大校〔2020283)(附件3);(2)按照各自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的硕士培养方案制订要求进行修订;(3)工程类可参考《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江科大校〔2020201号)(附件6)。格式参考《X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7)。

4. 其他现有学位点培养方案如有修改意愿,本次可进行修订。

二、基本原则

1. 总结并继承本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经验。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明确各类型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和学位授予基本条件,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修订培养方案。

2. 坚持分类培养原则。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知识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突出课程教学与科研训练的有机结合,适当增加学术前沿课程和选修课比例,允许研究生跨学科选修学分,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加大教学案例库课程开设力度,引入创新创业等相关课程,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培养方案的修订及课程的建设,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

3. 注重跟踪学科内容体系最新进展。着眼于生产实际对人才的需求,梳理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适当降低必修课和必修环节的学分要求,增加选修课的数量。

4. 推动学科交叉,努力共享资源。坚持继承创新发展,全面继承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原则与做法,继续推进硕博贯通培养、课程资源共享,支持和鼓励跨学科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组织教学,支持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按需、择优、跨学科选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

三、工作安排

1. 202211月底前,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组,并将工作组成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工作组应广泛调研国内外高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认真研讨,各学院须召开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校外高校、企业专家参加的专题论证评审会议,对新制(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答辩、评审。工作组听取、吸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培养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1230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制(修)订的培养方案初稿,并将培养方案初稿的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学院共建的学科,由相关学院设立联合工作组,并由牵头学院院长任组长。

2. 20232月,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培养方案的评审工作,并反馈相关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科专家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的内容。

3. 20233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新制(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4. 20234月,研究生院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完成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内容的完善、课程编码、系统数据录入和书面文本汇编等工作。

5.各学院制订相应课程教学和实验教学大纲(附件8),并于530日前汇编成册报研究生院。

四、其它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统一协调,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时提交各类材料。

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11-84445705

   电子邮箱:justpyb@126.com                                  

 

附件:

1.《江苏科技大学关于制(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江科大校2022304号)

2.XXX学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3. 《江苏科技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江科大校〔2020283号)

4.《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江科大校〔2021147号)

5. XXX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6. 《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江科大校〔2020201号)

7. X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8. 研究生教学大纲格式模板

9. 制(修)订培养方案的学科范围及所属学院汇总表

10. 拟开设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汇总表

11. 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表

2022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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