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精神,参加此轮合格评估的学位点(附件1)须于2022年3月前提交《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2、3、4),现将相关表格提前发给各学位点,供各学位点组织自评时参考,并为未来填报信息做好工作准备(非征求意见,非现在提交)。各学位点如有问题,请于10月20日前将问题以条目式发送至mling530@163.com,研究生院将对问题进行汇总,10月底前由省教育厅学位办统一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办。
2.《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5)请于2022年1月4日纸质版1份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mling530@163.com。
附件:
1.江苏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点情况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